海关提醒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、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,鲜切花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中规定的禁止进境物,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。
广瑞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